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对于开展辽宁省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遴选工作的通知》【辽教办发摆2016闭199号】文件相关要求,经过本人申请、系部推荐、学校审核等多个环节,最终确定我校拟推报2017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学生名单(见附件)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3天,如对所推报同学持有异议,请来访、来电、来函进行反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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